中国妇女报 24-03-2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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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生育负担!福建立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3月27日,《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亮点主要包括: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推动政府为其提供免费的“两癌”筛查服务;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生育保险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制定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充分听取女性劳动者意见,应当考虑女性劳动者生理特点;增加生育支持和保障制度,减轻妇女和家庭生育负担,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针对“外嫁女”权益“两头空”等农村妇女权益被侵害现象,《条例》完善妇女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重大财产权益决定决议的程序性规定,重点保障妇女自主落户权益、土地山林承包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益等重大财产权益。(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吴军华/李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