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扶民
24-03-30 09:52 微博认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

【高品质公园沦为高校“私家花园”?大学教授签名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说好,要向公众开放的一块高品质公园绿地,现在竟然成了某985高校的“私家花园”。由此引发的反对擅改规划用途的签名活动正在进行!

签名的一位资深教授告诉本博,举报某高校侵占公园绿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据了解,被改变用途的公园绿地是位于番禺区南村镇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以下简称“国际校区”)组团内的BB0204005地块。根据《关于提供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项目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8〕3746号),BB0204005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需由建设单位统一实施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8日颁布并于2018年6月1日实施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BB0204005地块是政府精心打造,并向公众开放的高品质开敞空间。《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西南片、东北片科教项目(番禺区BB0204、BB0301、BB0302、BB0401、BB02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2018〕8号 ),明确提出:“结合暨大现状水系和国际校区方案,实现水系东西贯通,并打造高品质、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广州日报等权威媒体对此进行过广泛报道,市民对公园开放充满期待。

可是,这个公园绿地建成已有16个月,目前只向国际校区师生开放,禁止公众进入。这位资深教授指出,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政府主管部门放任公园绿地只服务于国际校区师生,事实上把它变成了高等院校用地,这毫无疑问就是一种用途改变。

跟随资深教授签名的大学城教师大有人在。一位教师说:“公园就在我家门口,而且跑道上空无一人。但是,我们无法进入,只好开车10公里到大学城去跑步。自己制定的规划不执行,这不是自打耳光吗?”还有网友指出,高校不是法外之地,不应损害法治广州的形象。知法犯法,如何为人师表?如何教育新时代的大学生?

有市民三次向广州政务12345投诉,要求开放BB0204005地块公园绿地,结果均被推搪。第一次,答复人是代建单位越秀集团,口头回复说还要经历一次完整汛期考察;第二次,答复人是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口头回复说工程未完工;第三次,答复人是代建单位越秀集团,回复说:“经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调解不成功。但越秀地产为所涉项目的代建单位,对使用范围无管理权限,且该项目已完工并移交政府,故建议市民致电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这位资深教授呼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严肃查处BB0204005地块公园绿地擅改规划用途的违法行为,并立刻向公众开放该地块的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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