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失足妇女看病被判刑的村医发声#:唯一担心是案底以后会影响孩子】因曾给失足妇女上门看病,一名村医冯某某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近日,这一陈案判决被律师发布网络后,引发争论。
冯某某案一审判决实际已经发生10多年。在今年3月,因一次法律从业者的业务交流中,有人提及冯某某案,迅速引发法律、医疗从业者的热议,不断有人在网络平台讨论此案,认为此案在法理上有探讨价值。
该案于2012年4月18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后有被告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12年12月19日二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杭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为了牟利,明知被告人郑某平等人在湖州街何家村开设休闲店,控制女性卖淫及她们出去看病不便于老板控制情况,仍然听从组织卖淫者的吩咐与安排,多次无证上门为这些失足妇女看病、打针,为组织卖淫活动起到辅助的作用。最终,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截止目前,杭州中院和浙江高院尚未对此案作出回应。而冯某某本人对于此案则表示,因为牢也坐了,事情也过去很多年了,他已经不想再提起这个事。现在唯一担心是他的案底以后可能会影响孩子。http://t.cn/A6TcEnq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