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孟献贵 24-04-0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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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民商法法律思维训练营109】2019年6月20日,甲公司将发生故障的A套设备送去丙修理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进行检修。因甲公司拖欠修理费用未支付,丙公司将A套设备扣押。后丙公司见甲公司长期拖欠修理费用,其资金链也出现紧张,便未经甲公司同意于2019年7月1日将A套设备抵押给丁小贷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从而获得贷款200万元以维持业务运营。丁公司对A套设备的所有权不属于丙公司并不知情。请问:丙公司的留置权与丁公司的抵押权何者效力优先?请说明理由。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