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与刨人祖坟何异
早上看一则消息,某公墓工作人员在清理那些没有续租墓地的公墓,把骨灰盒墓碑等清理干净,据说,这些墓地要进行二次出售。
我真的惊讶到了,这样的行为,与刨人祖坟何异?原来公墓的产权不是永久的,是有期限的。期限一到,如果没有续交租金,祖坟就会被抛掉。如果这样,我宁愿死无葬身之地,或者葬身大海而不是到买地埋葬。
草民死后一了百了,即便死无葬身之地,又有何妨?
想起李叔同死前写的“悲欣交集”,似乎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也是如此感悟。
草民,蝼蚁,炮灰,代价……
总有那么一天灰飞烟灭,生且多欢死而无憾。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