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问:“虐猫者到底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被大众放过呢?”
虐猫者赚尽了某些地方没有相关法律的好处,太多人安全地作恶好多年,就算被曝光,绝大部分也是很快美美隐身,真正像徐睿祥这样因为考研需要公示名单而被舆论抓住不放的是极少数。
对于这极少数人来说,曾经庇护他们肆意妄为的法律空白的红利,这时候就变成了他们的噩梦。因为,原本,如果法律判了,他们受到了制裁,舆情就更容易平息,法律诉讼原则的一事不二理,也可以让他们名正言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现在,正是因为没有法律制裁它们,所以舆论就只能在司法之外不断地寻求公正。既然法律没有给出界限,就不要苛责舆论会自己找到界限。虐猫者不受到最普遍认可的惩罚,就不会有人相信他们会改过自新,愤怒就不会真正得到平息。
有人说:“那不就没完了?”
对,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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