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公开征求意见#
有网友问我怎么看。
我看了看,觉得没啥问题。
因为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分手、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对于不想离婚的人来讲,没啥意义。
所以,需要做出决定的事情就变成了:
你是不是要恋爱?
你恋爱了要不要同居?
你同居了要不要结婚?
看,很清晰。
我之前就旗帜鲜明的反对过婚前同居,我自己也没有婚前同居过,所以我也不接受这种事情。
同时,我个人理解:婚姻不是必须的生活方式,可以不结婚——选择不婚的,不必对选择结婚的指指点点,选择结婚的也不必对选择不婚的说三道四。
至于说这个征求意见稿里面的内容,我看完了,我个人感觉没啥问题,属于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
单纯仅仅是我个人。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