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4-04-07 21:43 微博认证:《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点外卖恶意索赔法院判决驳回# 】刘某某称吃外卖患急性肠胃炎,以餐饮店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店赔偿餐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医疗费等损失100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1000元。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驳回了刘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旨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应被恶意滥用、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利用惩罚性条款恶意多次起诉商家要求赔偿的,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有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本意,不应予以支持。(新余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