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同居关系的民法典新规、新司法解释这些的,不就是司法系统对当年婚姻法对婚前财产不再共融的规定的修复嘛。
当年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新解释出来后,结婚率逐步下降,中国社会的两性关系状况也越来越对立,所以现在司法系统修补挽回一下呗。
又很多人有意见,这种法律肯定是对婚姻中的经济弱势方有好处的,婚姻里的经济弱势方大部分时候是女方。
女性还是感谢司法系统知错能改吧。
现在放开了生育,未来独生女会很少见的,家里有男孩的情况下,父母遗产肯定优先多给男孩,未来的女性大概率比我们这一辈女性穷困,这样的司法补丁对女性肯定是利好。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