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收到浙江省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函:第一,我没有在12月5日写信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过问题;第二,我的姓名不是冯学青;第三,署名朱伟春的回复是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11日,为何有意推迟寄出?目的是什么?如果我有信件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问题,虽然本人文化程度有限,可能会造成语句不通,但是本人不会将自己的姓名写错。所以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我改姓名,目的何在?
我在2024年2月8日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椒江区中山西路144号荣耀授权体验店出售违法手机的问题,椒江区将反映时间有意涂改,原因何在?
当场原包装拆封,不存在质量问题?那为什么要设置售后检测?市场监督仅仅只作售后调解?接到举报违法手机不登记,不拍照,不作技术分析,不保存当时的监控录像?
手机在我手中,那就是证据在我手中,只是办理人员受人指使,有意不作为,乱作为!
如果所有的政府官员都像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朱伟春一样,那老百姓可就遭殃了。 http://t.cn/R2WxO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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