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黎奥运会#
体操项目巴黎奥运会参赛选拔办法
根据《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做好2024年巴黎奥运会参赛选拔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22〕190号)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体操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为发挥举国体制优势,选拔出最有夺金实力、最具竞技状态、最佳团体配置的参赛阵容,保证国家利益最大化、夺金概率最大化、夺金效率最大化,完成体操项目巴黎奥运会参赛任务,特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完成巴黎奥运会参赛任务,在保证“团体、全能、单项并重”的比赛策略基础上,兼顾赛程前半段和后半段的夺金目标,选拔出最具夺金实力、最佳竞技状态和最优项目配置的运动员参加巴黎奥运会。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国内练兵,一致对外”,保证团体得分最大化和单项争金最大化。
(三)违反反兴奋剂和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一票否决原则。
三、参加选拔运动员资格
(一)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具备强烈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为国争光的理想信念,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及作风的运动员。
(二)符合国际奥委会和国际体联关于巴黎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
(三)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运动员。
(四)能够遵纪守法,接受总局体操中心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刻苦训练,服从安排完成国际和国内比赛任务的运动员。
(五)2023-2024年冬训期间体能测试单次最好成绩达到”优秀”的运动员。
四、选拔实施办法
(一)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领导担任组长,中心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领导、体育总局体操中心体操部、国家体操队负责人、国际裁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男子选拔赛安排
1.第一次选拔赛:2024年全国体操锦标赛(4月24-29日)
2.第二次选拔赛:队内选拔测验(6月8日)
(三)女子选拔赛安排
1.第一次选拔赛:2024年全国体操锦标赛(4月24-29日)
2.第二次选拔赛:队内选拔测验(6月12日)
(四)男子选拔办法
1.2024年全国体操锦标赛(以下简称“全锦赛”)后,教练组根据运动员在2024年全锦赛、2023年杭州亚运会、2023年安特卫普世锦赛的表现和完成巴黎奥运会参赛任务需要,综合分析运动员的竞技实力、团体贡献率、团体补项能力、单项夺金概率、训练水平、伤病等因素,集体研究提出10人的备战名单,同时提出如下2个奥运直通名额:
(1)奥运直通名额1:1名具备奥运全能夺金实力的全能运动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过个人全能前三名;
-在2024年全锦赛中获得个人全能冠军(全能预赛和全能决赛的两场得分相加),或在其中一场比赛中全能得分达到87.5分。
(2)奥运直通名额2:1名具备奥运单项夺金实力的多项运动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过单项冠军;
-在2024年全锦赛中获得单项冠军且难度分不低于6.7分,同时其他单项至少有一个项目获得单项决赛前6名。
2.全锦赛后,如没有运动员满足奥运直通名额条件,则该直通名额顺延到第二次选拔赛,具体如下:
(1)奥运直通名额1:1名具备奥运全能夺金实力的全能运动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过个人全能前三名;
-在第二次选拔赛中获得全能第一名。
(2)奥运直通名额2:1名具备奥运单项夺金实力的多项运动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过单项冠军;
-在第二次选拔赛中获得单项第一名且难度分不低于6.7分,同时其他单项至少有一个项目进入前6名。
3.两次选拔赛后,如还有奥运直通名额没有产生,则取消该直通名额,与余下名额一并由教练组综合评定。
4.第二次选拔赛后,教练组根据运动员在两次选拔赛中的表现、合练期间的表现以及伤病、状态等情况,同时参考运动员在2022-2023年的大赛表现,根据团体得分最大化、单项争金最大化、团体贡献率和团体项目匹配及补项能力等原则进行综合评定,集体研究提出余下名额的人选。在保证团体夺金优势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单项夺金概率大的运动员。其他5名备战运动员为候补运动员。
5. 运动员平时的训练水平、临场状态、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大赛经验、比赛能力以及组织纪律等要素是综合评定的重要参考。
(五)女子选拔办法
1. 2024年全国体操锦标赛(以下简称“全锦赛”)后,教练组根据运动员在2024年全锦赛的表现和完成巴黎奥运会参赛任务需要,结合运动员在2023年杭州亚运会、2023年安特卫普世锦赛以及2024年上半年国际比赛的表现,综合分析运动员的竞技实力、团体贡献率、团体补项能力、单项夺金概率、训练水平、伤病等因素,集体研究提出10人的备战名单,同时提出2个奥运直通名额。2个奥运直通名额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2)在2024年全锦赛中,获得个人全能前三名(全能预赛和全能决赛的两场得分相加),或在2024年全锦赛预赛、单项决赛的其中一场获得单项第一名且难度分不低于6.7分。
2.全锦赛后,如没有运动员满足奥运直通名额条件,则该直通名额顺延到第二次选拔赛,具体如下:
(1)本周期有世界大赛经验,在2022年或2023年世锦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2)在第二次选拔赛中,获得个人全能前三名,或在选拔比赛中获得单项第一名且难度分不低于6.7分。
3. 两次选拔赛后,如还有奥运直通名额没有产生,则取消该直通名额,与余下名额一并由教练组综合评定。
4.第二次选拔赛后,根据运动员在2024年全锦赛全能资格赛、全能决赛和第二次选拔赛三场全能赛中的表现,取其中最优两场全能分数相加,总分最高同时这两场全能难度总分达到44分以上者获得第三人名额。如未有满足条件者,则取消第三人名额,与余下名额一并由教练组综合评定。
5.第二次选拔赛后,教练组根据运动员在两次选拔赛中的表现、以完成巴黎奥运会参赛任务为目标,优先考虑高低杠、平衡木冲金人员配置,同时保证团体冲击奖牌,跳马难度分在5.0以上、且在团体决赛5-3-3阵容配置中另有1-2项高分者优先考虑。另外综合考虑合练期间的表现以及伤病、状态等情况,同时参考运动员近一年的国际比赛表现,根据单项争金最大化、团体得分最大化、团体贡献率和团体项目匹配及补项能力等原则进行综合评定,集体研究提出余下名额人选,必要时可对承担高低杠、平衡木冲金任务的运动员进行加测,优中选优。其他5名备战运动员为候补运动员。
6. 运动员平时的训练水平、临场状态、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大赛经验、比赛能力以及组织纪律等要素是综合评定的重要参考。
(六)参赛名单产生程序
1.2024年全锦赛结束后,教练组集体研究提出男、女各10人备战名单和男、女各2个奥运直通名额人选,并附相关材料及说明。队委会对教练组提交的参赛大名单进行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报总局体操中心审批。
2. 第二次选拔赛结束后,教练组集体研究提出男、女余下名额的人选,并附相关材料及说明。队委会对教练组提交的名单进行会议研究,会议通过后,报总局体操中心审批。
3.召开巴黎奥运会选拔领导小组会议,对参赛名单进行集体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后的参赛名单及候补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总局备战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备案后,确定正式参赛名单。
5.名单确定后,如出现运动员伤病、临场状态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影响等情况,为完成参赛任务,教练组可对参赛名单提出调整建议,经队委会研究同意后报总局体操中心批准(是否应增加:并履行相关审定和报备程序)。
6、按照巴黎奥运会有关要求和国际体联相关规定,奥运会体操资格赛第一场比赛24小时前由前线指挥的体育总局体操中心领导和教练组集体研究并报中国代表团批准,确定最终参赛名单。
(六)教练员的选派
根据代表团名额分配比例和参赛工作需要,原则上以入选队员的人数和重点冲金队员为依据,同时考虑教练员大赛带队经验,由队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人选报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审定。
五、取消入选资格
(一)违反体育总局和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运动员及其现任教练员;
(二)依据体育总局及总局体操中心关于国家队管理办法及参赛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
(三)违反体育道德规范和体育精神,训练比赛态度消极,价值观有缺失,个人利益至上,集体主义观念淡薄,违反国家队队规队纪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四)运动员赛前合练期间,完成不了教练组制定的训练计划,或多次完成不了训练任务,在训练中有消极、懒散等情况,教练组商议后有权提出调整建议;
(五)因伤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训练或比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如出现以上情况,教练组提出意见,经队委会研究同意,报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选拔监督
由体育总局体操中心纪委牵头成立体操项目巴黎奥运会参赛运动员选拔工作监督组,负责具体选拔过程监督和受理在选拔过程中的违纪举报。
举报电话:87182757
举报邮箱: cga_1953@163.com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体育总局体操中心。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