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虐猫考生未被高校录取#
我完全支持两家学校的不录取决定。近期也有著名网络大V摆出观点——要“治病救人”、“给虐猫者一个改正的机会。”
话说的很漂亮,但实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如果,目前爆出来该虐猫者的施虐照片和外网发言均为真实的话,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人从精神上分析完全具备高知连环杀人犯/变态杀人狂的侧写特征——冷酷而“理智”、缺乏同理心、沉迷暴力、事实上极端自恋,以及对自身所做之恶毫无羞耻感(洋洋得意发出来并声称自己是“血肉艺术家”、“这样不犯法”)。
任何一个对师生安全负有保护义务的教学机构,把这种人放进校园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这次是猫,下次呢?一个把动物活生生剥皮抽筋只是为寻求刺激且洋洋得意的人,你怎么知道下次他不找个人试试?
当然,你也可以抨击我,说我在诽谤臆造,不认同我“这次是猫、下次是人”的观点,也可以援引相关法条认为他虐杀动物的行为在国内算不上什么太大问题。
您随意…不过我觉得给虐猫者站台的,可以尝试和他同吃同住、把自己的亲戚孩子送过去当室友啥的,看看自己安不安心。
我不是“极端动保主义者”,从不认为“动物权高于人权”,也从不把宠物供着当爹——我认可“宠物只是宠物”,更认可生命的价值。
平时扑杀流浪猫狗、无害化处理禽畜传染源,若有必要(于人类有利)且合适合法我是支持的。但这是虐杀啊,是折磨取乐甚至谋取利益,本质是不把命当命。
漠视生命的人、对残害生命充满乐趣的人,接下来会做什么,真的很难预测。
虐杀者,于我是一票否决;要“治病救人”要“多给机会”,谁爱去谁去,反正离我远点。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