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死后小三用冷冻胚胎生子争遗产##律师说法# 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啊,绝了,幸好没支持。
2021年1月,温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婚外情人泠某在2021年4月到某私营诊所进行胚胎移植手术,将此前在该诊所冷冻的胚胎移植至其体内,于12月16日生育了一名男婴小温。2023年8月,小温就温某的遗产纠纷向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温某的妻子及儿子补偿属于小温依法继承被继承人温某的身故保险金、房产、公司股权等遗产份额。
法院判决:原告小温主张继承被继承人温某的遗产,于法无据,因此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败诉关键:
1.不能证明胚胎移植的精子来源于温某,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小温是温某的私生子。
2.温某去世的时候,小温并不存在,不是胎儿,胎儿才有继承权,温某去世时,“小温”仅仅是一个胚胎。胚胎与胎儿在法律地位上并不相同,法律规定为胎儿保留遗产预留份额,但并不表示可以为胚胎预留遗产份额。
3.小三泠某的行为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