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办了这么一个案子。男人盗窃,两三年内盗窃金额将近百万,最终案发,被拘留。
男人妻子不信,尽管囊中羞涩,还是花钱委托律师去看守所见他。她对律师说:他绝不可能偷了这么多东西。我们感情很好,如果他偷了这么多东西变卖,一定会给我家用。但,这几年他几乎没给过我家用。
律师去见,男人坦白,确实偷了这么多,但不说赃款去处。
妻子不死心,那他偷来的钱去哪了,是不是做生意亏了?这几年他生意不顺。
律师又去见。男人说,赌博输了。
妻子眼泪涟涟,他太傻了,就是生意不顺,误入歧途去偷,又试图以赃赌钱获利,何苦?
但,最终的事实是什么?是男人将偷来的钱,双手奉上给外面的风月佳人。
妻伤了三次。第一次,她得知丈夫被抓。第二次,她得知丈夫是大偷。第三次,她得知丈夫拿钱去赌。
她死在了第四次。当她自以为的爱情,原来不过是,自己在老家一边上班一边带两个孩子,而那个丈夫,在外和别的女人吃喝玩乐,称妻子为“那个”,称第三者为“最爱”。一击即中,再无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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