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去世#
这个案子要不是接二连三的出鬼,那也不会被人抓住小辫子。
抛开其他不谈,就谈几个我都觉得奇怪的
抽血化验的时候,抽了辛普森8毫升的血,但是血最后居然有1.5毫升对不上。从理论上说丢失的1.5毫升的血可以被撒出去变成证据,好死不死的是刚好证据里面有两个证物上有微量血液,一个是袜子,一个是后门。
然后是袜子,一开始警方物品清单说袜子没有明显血迹,然后又说有,最后袜子被送到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是:袜子上的血液含有乙二胺四乙酸。
那有人说,可能是袜子自己有啊。
问题是在检测袜子其他区域就没有,凑巧的就是血液上有。
后来FBI的专家就搞笑了, 说乙二胺四乙酸人体也有,和人体一致。
然后辩方说,乙二胺四乙酸是抗凝剂,人体要有这玩意早就噶了。
那又有人说,那假设血液是装在一个含有乙二胺四乙酸的瓶子里面呢?
说不定那个装血液的瓶子含有乙二胺四乙酸。
那是……问题是那怪谁?
这类的证据问题在整个案件上到处都是。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