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7日下午在金凤区五里台路停车上厕所,收到短信提醒本人违停。遂立即赶到现场(第二张照片拍摄时间证实我到现场距离交警操作罚单时间间隔仅8分钟)。交警(也可能是辅警)还在车子附近5米范围给其他车贴罚单。当时本人明确对该名辅警表示内急上厕所车子配合立即驶离,请求撤销罚款。被当场拒绝
本人在次提出以下疑问,请有关部门说明:
1-驾驶人收到违停短信8分钟抵达战场明确告知配合挪车,依旧被处罚。交警(辅警)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立法精神?(不考虑实际,一律罚款)
2-五里台路属于非主干道,平时车不多。车子一年365天常年停放两遍,为何突然罚款?如果严肃停放规范,那为何不能做到每天持续监督罚款?
3-此种人在车旁依旧罚款的方式,执法是为了罚钱本身还是为了整顿交通秩序?
4-辅警是否有权利对驾驶员开罚单?驾驶人当场申诉为何被当场拒绝,被拒绝是依据哪条法规请说明。
最后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合理适度执法。共同创建和谐文明银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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