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公司副总向境外泄密被判刑#】#国安部公布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件# 国家安全部公布几起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典型案件。日前,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非法搜集窃取我国稀土领域国家秘密案,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成某原是我国某稀土公司副总经理,工作中可以接触到我国稀土行业内部信息。在日常商业往来中,成某结识了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子公司员工叶某某。在某次我国稀土收储招标会议结束后,叶某某试探性地向成某索要招标会中标情况,没有遭到成某拒绝。此后,在所供职境外公司外籍员工指挥下,叶某某以提供金钱报酬为诱饵,多次私下向成某索要我国稀土收储明细、指令性计划等信息。身为稀土行业涉密人员的成某,在明知相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禁止向外提供的情况下,仍将其在工作中掌握的我国稀土收储品类、数量、价格等信息提供给叶某某,并多次收取对方给予的巨额报酬。
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成某向境外提供的内容涉及7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0万元、罚金10万元。(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