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明律师 24-04-15 12:55
微博认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陈超明

血的教训,年轻律师千万要牢记,有可能倾家荡产!!!

在法律服务行业的一片“寒冬”中,我目睹了同行们的焦虑和不安,这种情绪如同病毒般蔓延,影响着每一个人。我的朋友们,我的同事们,一个接一个地选择了“转行”,寻找新的生活方向和职业道路。是什么导致了这场集体的焦虑和逃离?以下经验总结为血的教训,年轻律师千万要牢记,一旦犯错有可能倾家荡产!!!

1、忘记开庭时间:导致缺席判决(适用被告)、或视为撤诉(适用原告);【有案例已赔偿500多万元】

2、忘记续保续封:导致财产被解封后被告转移财产,胜诉后无财产可执行(适用原告);【有案例已赔偿1000多万元】

3、丢失证据原件:案件关键证据原件丢失,本应胜诉的案件因原件丢失而败诉(适用原被告);【有案例已赔偿800多万元】

4、忘缴诉讼费:起诉忘交案件受理费,导致案件被撤诉;上诉忘交上诉费,导致案件错过上诉期;【有案例已赔偿300多万元】

5、少写诉讼金额:起诉时漏写诉讼请求,导致需要再另行起诉;【有案例已赔偿50多万元】

6、写错保全金额:保全金额写错,导致财产被少保全,胜诉后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案例已赔偿100多万元】

7、法律引用错误:在案件代理中,引用失效法律规定,或未引用合适的法律规定,导致案件败诉;【有案例已赔偿30多万元】

8、快递证据未存档: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合理催告的快递、盖邮戳的快递单、物流记录未存档,导致错过诉讼时效;【有案例已赔偿700多万元】

各位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大咖,如果还有其他血的教训,烦请留言回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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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