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承欢选择在辛志珊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她在面对一条生命时,选择了善良,而法律自然也会保护善良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文最重要的法律价值,就是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承欢记# http://t.cn/A6TWb82Y
发布于 北京
麦承欢选择在辛志珊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是她在面对一条生命时,选择了善良,而法律自然也会保护善良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文最重要的法律价值,就是保护善意救助者不受民事责任追究。#承欢记# http://t.cn/A6TWb82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