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姐一斤没瘦 24-04-18 09:17

微博上关于所谓的婚姻法新二十一条的讨论都爆了,一大帮男的喊“这还结什么婚!婚姻法保护女性不保护男性!男的都不要结婚啦!”
我一看,噫~还有这种好事儿?赶紧去找具体的条文来看,目前我找到的只有《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大致看了一眼,总体感觉就是:
1、无论婚姻、同居产生的关系分割都要补偿在家庭生活中主要付出人。
2、房子无须加名,离婚后可以根据过错、对家庭生活的付出分割房子。
3、离婚时支持对家庭生活中主要付出人进行经济补偿。
4、离婚时照顾经济困难无住房的一方。
5、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有追偿的权力。
征求意见稿里,没有说明任何一条是针对性别的,强调的是双方对家庭生活中的付出。
我对这种“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从执行上能达到的金额并不十分乐观。
可仅仅是保护家庭生活中的主要付出人就能让男人无能狂怒,可见大家对于婚姻生活乃至家庭生活中谁付出得更多都心知肚明。
这样男人就炸了?就这?就这!这种不让吸血产生的无能狂怒的男的,用“以后没有男的要结婚了”吓唬谁呢?千万别跟女人结婚,也千万别跟女人同居。最好沾都不要沾女人,看见女人就躲远远的。你们男的看看是不是要吓死这些女的。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