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里无忌 24-04-18 09:21

缠足女自述❸孟女士《莲钧痛语》
孟女士的自述看得我既痛苦又难过,因为如果孟女士没赶上天足运动、禁止缠足,绝对会成为缠足的捍卫者,也绝对会为成为强迫女儿缠足的那种母亲。

孟女士2岁就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了个未婚夫。等到7岁缠足之年,不仅赶上官府禁止缠足的谕令,还因为庚子之乱,小脚逃命不方便,家里就想干脆不给孟女士缠足了。

但是夫家听说之后,托媒人转告,不赞成孟女士有一双天足。孟女士的母亲对她说,虽然幼女裹脚是一辈子的难关,但自古以来都是如此。我如果不给你缠足,会受人指责。你将来要想人前显贵、过好日子,现在就必须忍受痛苦缠足裹脚。且女子们的好脚都是用泪珠换来的(阿秀的母亲也说过这句话http://t.cn/A6TlkhjI)

于是,孟女士就开始被缠足了。缠足后再也不能活泼好动,每天只能坐在炕上,没有自由。每当早、晚听见母亲喊她裹脚,孟女士“迟延藏躲”,想要躲避痛苦,但往往都被强迫执行。

幸运的是,孟女士天生脚就不大,“未十分费力”,就把脚裹“好”了。

又看到同样缠足的朋友穿的漂亮鞋子,木头底,“弓弯尖翘,却是好看”。母亲却跟她说现在还穿不了,给她裹脚时“推进足跟,攀弯足背”“双足前后被屈,痛在足心”。一直痛了两个月,孟女士也穿上了漂亮的木底小鞋(这就是孟女士口中的“未十分费力”x1)。

这种木底小鞋,中间悬空,足跟、足尖着地(不知道是不是类似配图),刚穿上时“全身架弄无主”,只能重新学习走路、跟着母亲学“迈步姿态”“找中心方法”(这就是孟女士口中的“未十分费力”x2)。

因为双脚裹缠过猛,左脚上开始肿胀、腐烂、化脓,疮口很久才愈合(这就是孟女士口中的“未十分费力”x3)。也因如此,左脚脚背丰隆,这种形状的小脚被称为“鹅头脚”,是小脚上出现让人厌恶的14件事之首http://t.cn/A6Tl5bNF。

当时孟女士心里非常害怕,估计孟女士的母亲压力也很大。只要母女俩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女儿有更玲珑的小脚,孟女士的母亲回家后必然会加紧缠裹,“以期比美”(这就是孟女士口中的“未十分费力”x4)。

这样的“狠心”是有效果的,以至于孟女士的父亲看见孟女士的脚太小,怕走路不便,禁止孟女士的母亲严缠密裹。

从此,孟女士开始自己给自己裹脚。每当在灯光下看到自己“其状如钩”、布满缠痕的小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是从天足逐渐变成畸形的,肯定不会相信这居然是人类的脚(这就是孟女士口中的“未十分费力”)。

等到孟女士结婚,按照习俗,制作了弓底女鞋10双,平底坤鞋20双,这30双鞋会在婚礼上被婆婆开箱展示、任人观看、批评女工技艺和双足大小。

婚礼上来宾都夸孟女士的脚纤小周正,孟女士听了心中暗喜(救命,这就是环境对人的影响塑造)。婚后婆婆也确实因为孟女士的小脚高看一眼,繁重活计都让仆妇操作,孟女士只负责接待宾客,并每隔20天,在婆婆的要求下换上鲜艳小鞋“以炫邻里”、接受艳羡和称赞。

这种“光荣”和“风头”,让孟女士觉得7岁时的缠足之苦没有白受。只不过结婚多日,每日缠足时,“羞为夫婿所见,此种心理不知何故”。

如果一直是这样的日子,缠足之苦没有白受,在当时也算“美满”了。但天有不测风云,兵灾又起,家道中落。夫家的仆妇都遣散了,小脚媳妇孟女士要侍奉公婆、主持家务,因为操劳过度,每晚足跟疼痛、腿部浮肿,午夜发烧,白天则寸步难行。

当年7岁的时候,明明是夫家让孟女士必须缠足,如今需要劳作了,丈夫又让孟女士解放双脚。孟女士哭着说“吾脚只能受屈弯之苦,不能重罹搬直活罪”。话虽如此,还是松弛了缠足带,只不过十来年了,孟女士的脚依然在三寸六七分间(暂未查到清朝、民国的尺寸,按照现在的尺寸换算约12厘米-12.3厘米)。

等到天足运动兴起,孟女士被查阅、追踪、劝导解放双脚,因为“命令所关,当时解放”,但“蹒跚数步,搿缝见血”。

劝导的女队员见孟女士确实困难,“又周视全脚,抚摩筋伤折指处,似有怜惜之意”,也教了孟女士一些放脚方法,但都不能见效。后来这名女队员曾屡次上门拜访孟女士,“感情稠密”“结为异姓姊妹,此亦放脚奇缘也”。

补充:
缠足女自述❶阿秀女士回忆7岁缠足http://t.cn/A6TlkhjI
缠足女自述❷余淑贞自述放足之痛http://t.cn/A6TjlITD
缠足女口述:觉非生《莲钩痛语》http://t.cn/A6TjfuJc
成年妇女“自愿”“主动”乞求二次缠足http://t.cn/A6TYOhoB

●莲钧痛语(孟女士)
予为略识文字之女子,近阅《天风报》所载《葑菲闲谈》,与吾经过诸多暗合。兹将半生所受双足绁罪,述出告人,使世之爱惜金莲者,勿再以女子双脚为玩物;并告提倡天足者,竭力劝导,使吾等免受痛苦也。

予生于通县。年方二岁,即由父母之命,许与世交盂姓之子。至光绪二十七年,予已至缠足之年,会清廷重下禁缠之谕,吾家又因遇庚子之乱,知小足不便,乃有不缠之意。予夫家以汉人天足,装饰难看,托媒转告,不赞此举。

予母为从全人意,即对予云:“小儿裹脚,为一生难关。世上既有此风,为母者若违习俗,恐受人指谪。汝欲将来人前显贵,此时须忍痛严裹。须知女子好脚,全由泪珠换来。”言罢即为起始束缠。

予本好动,双足被屈,倏失自由,每日只能坐炕操作。一至朝夕闻呼裹脚,则迟延藏躲,到后皆被强迫执行。幸喜脚秧不大,未十分费力,即全就范。

又见同伴中有换木底鞋者,弓弯尖翘,却是好看。予母云:“汝脚未屈腰,着此不宜。俗云:‘十一岁以内求尖瘦,十二岁以外求弓弯。’今后应推进足跟,攀弯足背。”是晚缠裹即照实施,双足前后被屈,痛在足心。忍苦二月,方见弓形,即改登木底小鞋。

此鞋之制,两头着地,当中空弯,乍一行路,觉全身架弄无主。予母又教吾迈步姿态,及找中心方法。又因裹缠过猛,左足背肿腐化脓,予甚苦之。每行缠,患处网漏疮口,久之方愈,孰知由此左脚独落鹅头之弊。当是时予心甚惧,偶同吾母出门,见同辈有脚样玲珑者,回家必加紧收什,以期比美。

至十四岁,我父见吾双脚过小,恐行路不便,乃禁吾母代缠,由是归吾自己约束。每于灯下自审双足,其状如钩,肌肤娇嫩,呈落折痕,踵跟沿边生胝半周,拇指独翘,四指斜倒。回忆六七年前,本为天足,今忽变此畸形,设有未知缠足之习者见之,必不信为人脚也。

予于壬子年二月出阁,事前亲制弓底女鞋十双,平底坤鞋二十双(因吾乡有充子孙之风俗,即于花烛之日,由婆母将新妇鞋箱开开任人观看,批评女红或指量大小)。结婚之日,贺客咸赞脚小周正,予心暗喜。日后婆母爱惜吾足,繁重活计皆命仆妇操作,遇宾客来亦命吾坐谈。每隔二十余日,则命换鲜艳小鞋,以炫邻里。至是予方知幼小吃苦并未白受也。

独异者结婚多日,每日行缠,羞为夫婿所见,此种心理不知何故。

事变无常,吾家自遭壬子七月兵灾,家道中落,仆妇遣散。我一人上侍翁姑,主持家务,操劳过度,每至晚足跟疼痛,举步艰难,腿部浮肿,午夜发烧。

予夫令吾解放,予云:“我母本无意为予束足,因受汝家之命,方将双脚蹂躏如锥。今汝因用人,又令解放。吾脚只能受屈弯之苦,不能重罹搬直活罪。”言毕而泣。自此以后,松拢足带,十年来脚仍在三寸六七分间。

十九年天足会兴,某日吾在门外站立,为之查见,追踪至,劝立解放。以命令所关,当时解放,蹒跚数步,搿缝见血。队员某见确实困难,又周视全脚,抚摩筋伤折指处,似有怜惜之意。

予云:“吾辈幼小无识,为母强迫教缠,今日始知不合卫生。请看脚小如此,何能解放?”此员深然吾说,并教吾解放诸方,惜未见效。后队员屡至我家,感情稠密,吾等竟结为异姓姊妹,此亦放脚奇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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