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被租用作通道近10年恢复后被判违建#】22年前,夏宝贵的门面被租用作通道。10年租期满后,他将通道恢复成门面后却被湖南省郴州市城管局拆除。郴州市城管局认为,夏宝贵将已规划核实为通道的部位改建为商铺,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违法行为。法院一审支持了夏宝桂的诉求,认为夏宝桂是基于对相关政府部门的信赖,从而对该门面进行改建,但二审法院支持郴州市城管局的诉求,撤销一审判决。
2002年,蒋临生、夏宝桂等人从郴江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购买香雪路岔路口路段土地使用权建房,于2003年12月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用证》。经郴州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香雪路地块1#栋底商住宅楼首层为商业铺面,并增设负一楼为杂房,其中位于香雪路210号房屋也就是“6号门面”归夏宝桂所有。
郴州市北湖区郴江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在2005年5月与蒋临生签订了《租用门面做通道的协议》(下称协议),暂时租用“6号门面”及地下室两层作为当地农民的进出通道,期满再恢复门面。2014年11月26日,因当地农民已有其他进出通道选择,经开中心不再租用6号门面,双方签订终止《协议》,并付了15万元租金。
但夏宝桂组织施工恢复门面却受阻。“协议到期后我立刻就组织了施工,部分村民已经习惯了走这个通道出行,他们阻止施工,每次我恢复一点后就举报,要求我拆掉。”http://t.cn/A6THW3fd http://t.cn/A6THW3f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