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贵民法[超话]# 【2024年民商法法律思维训练营129】2015年3月10日,新月公司与星星公司订立合作开发欣欣小区房地产合同,主要卖点拟为“A小学学区房,交通方便,环境优美”(A小学为该地区公认的教学质量最好的小学)。但在开发筹备过程中,新月公司一直怠于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星星公司多次催促无果。2015年5月8日,新月公司收到星星公司发来的《通知1》:鉴于你公司怠于履行主要义务,若在后续合作中不做改正,我方将终止与你方的合作。2015年7月3日,新月公司收到星星公司发来的《通知2》:鉴于你公司怠于履行主要义务,我方决定终止合同。请问:星星公司与新月公司之间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何时解除?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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