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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1 19:54 微博认证:《北京青年报》子报北青社区报通州版

【【小青公益法律服务】妻子遭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割喉捅死,面对家暴,受害人如何搜集证据?】

25岁的伍青在上海父母家门口被丈夫割喉捅刺致死,庭审现场凶手辩称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轻轻划了几刀。伍青生前多次遭丈夫家暴,报警、起诉离婚、背井离乡后,依然无处可逃。

2023年2月,她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请求被驳回。在离婚起诉书中她表达了对这段婚姻的失望:徐林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还虐待孩子,无故骚扰其父母。

2023年5月15日,徐林持刀前往伍青一家租住的上海市松江某小区,破门而入,割喉、捅腹,以残忍的方式杀死了他在保证书中称之为“最美丽的妻子,温柔可爱、有气质的老婆”。他们四岁的儿子,在现场目睹了一切。徐林随后自首。

案发近一年后,2024年4月19日,考虑凶手有孩子和自首情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宣判,被告人徐晓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凶手欲赔偿老家值五六十万的房子,伍青的父母只想为女儿讨回公道,“我不要赔偿,只要凶手抵命。”

网上一起“家暴”致死案引起热议,本次我们来聊一聊“家暴”的相关法律法规。

1、法律中,对“家暴”有没有定义?

2、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是否可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搭配法院支持离婚和驳回的过往案例)

3、“家暴”不被定义为“故意伤害罪”吗?还是要看不同情况?

本栏目邀请了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武卓越律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于晓楠律师及实习生李正洋、王睿涵就相关话题进行法律解读,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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