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自由处理土地这个事,中国在秦以后的封建时代,土地私有可以市场化流转。这么干呢,其实是给土地兼并开了方便之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面临两个问题,一直无解。就是地主兼并土地后隐瞒亩数以及附庸劳动力人口。这就导致国家一是难以征税,二是难以有效保护底层人民的利益。前者好理解,农业税跟田亩数捆绑,亩数被隐瞒起来,你找谁征税去。后者是前者的延伸问题,土地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有人地多,肯定就有人无法获得足够自给自足的基本土地量。而且拥有超出个体家庭劳动能量上限土地的地主,其耕地必须佃农代耕,这些佃农跟耕地亩数一起被隐瞒,地主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形成王法的死角。非常直接了当的因果关系。
不否认有些地主在早期经营中,的确是节衣缩食辛劳肯干,付出了比常人更高的土地劳动成本,才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积累起来。但是,最终能成为大地主则无一例外来自当年历史阶段局限性下的社会弊端,既通过不合理的政治杠杆为土地兼并过程进行能量加持。最常见的就是官员身份带来的经济特权,法外特权。我们看到古代那些名垂青史的清官,几乎都有一条共同的特征,就是家里的土地很少。包拯,只有一千亩土地,海瑞只有不足百亩的土地。而那些在册的贪官们,正好反过来,不仅货币类型的家资是天文数字,拥有的耕地亩数更是骇人听闻的巨大,您能说这些地主所拥有的土地量是靠农业劳动积累起来的么。
而实际上,大型地主基本上找不到和官宦身份绝缘的人家,起码是个员外。什么叫员外,官员称员,普通人称民。员外者,未担任政府职务的官身,很多员外是通过捐顶子获得的。或者孩子考中功名,当了官,父封翁母封诰,也成了员外。这些人形成一个阶层,又叫地主阶级。说你有三五亩耕地,你是地主么,压根就不是,只是个自耕农而已,而且还是个贫农。普通农民根本就竞争不过地主,地主对抗经济风险的实力很强,朝廷摊派加税,水旱蝗虫天灾,地主都可以通过内部关系减免税,通过向实际劳动的佃户转移风险来规避。小块土地的农民就完蛋了,风调雨顺的年景尚能自给,遭遇变故,就只能自由处理土地,比如低价卖掉,从此一无所有。而地主兼并土地的增长过程中,破产农民贡献最大。
这还是无限接近合法的手段,如果有大地主主动出击进行扩张,你就想想被他们盯上的农民如何是好。所以那用两千年后共产党来给农民上课,历朝历代破产农民变成改朝换代的汹涌力量,难道还不够看的么。
今时今日,土地国有,农业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头分配农业用地的使用权,土地固定但身份自由。农民子弟上学做工经商,一但有了可以脱离农业劳动的其他社会职业选项,原有的土地国家重新安排,但这种重新安排也是优先原有的农村家庭人口。你没时间种地了,你家总还有人接着种吧。你家没人种了,你家人总还在当地没迁走吧。只要你家还有人在当地,你原有的土地利益,不管土地被怎么使用,基层村委都会分出一份给你家。如果按于大总统设计的,土地私有可以买卖,你能卖几次,卖完了你家里人怎么办。
当然有人会说,我自己的地我撂荒不种也不卖不就完了。可于大总统关于土地私有自由流转的语境前提是,靠这个解决三农问题。大家都不种地,或者耕地撂荒到一定比例,这三农问题是会更严重还是更能得到解决。其实别说是你,就连于大总统也没想过这个,否则他就不会为农民土地自由流转的屁话站台。除非……除非他是别有用心~~[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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