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喊我看这个新闻。
简单评论几句:
农村土地使用性质改变,你可以说是承包户投入了,但是,你有没有做土地性质变更?对吧?及时变更,重新签订合同,要到市县两级去做,这就不是村镇两级能解决的事情。
市县两级偷懒,压到村镇两级,就等于是把问题下压。看新闻,当地这样的情况还不少,应该是由市县两级统筹兼顾来组织协调。镇上就算是想办,也变更不了土地使用性质。这个政法委书记其实已经很好了,能亲自到场,本身就是态度了。但是,他不能把矛盾上交,所以就只能装傻充愣。
正常来讲,应该是从改耕地那年开始,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重新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该是至少包括三条主要内容:
1.期限不变;这个符合承包土地相关政策和法律。
2.适当由村里一次性补充土地改良投入资金;这个符合原合同和现状。想收益就要有投入,很公平。
3.此后每年收益由承包户和村里共同收益,村里收益的比例,按照之前村里一次性投入资金量进行调整。有投入,就可以享受收益,这样一碗水就端平了。
其他的内容,按照制式合同来就行了。
当地市县两级偷懒了。
记者属于好心,但是没有办实务的经验,所以采访了半截,没有采到痛处,愣读法条——看似是站承包户,但是你稍微想想,在当地闹僵了,记者能天天盯着吗?对吧?
这就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区别。
媒体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就应该认真去审题,然后再推动问题合理解决。如果角色偏差,就会留下隐患,甚至出大问题。
国家让你统计耕地,你要给基层给方法给平台给政策,要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不能光给任务,逼着基层自己解决。村镇两级能解决个啥啊?逼死他们也没有用。
所以,这个板子不能打在村镇两级干部身上。
建议当地市县两级能主动靠前服务,尽量一碗水端平。村集体如果没有钱投入,可以考虑对接企业走乡村振兴政策,捐赠给村集体,这也算是给村集体和承包户共同给个都能接受的说法。
另外,这种事情没必要打官司的,没必要脸红脖子粗的,相互相处二十年后,以后还有十年要处,屁大点事情,都是为了生活,不值当的。
和气生财。
对了,别抠字眼,抠字眼就你对。解决问题是关键,抠字眼没用。这个事情的根源,就是个投入和收益的事情,别的没啥问题。村集体很显然是想一次性收入个承包款,而承包户这些年的投入又不想白白被村集体改变合同白吃亏,这就是矛盾的关键。所以,各退一步,村集体把承包款变成投入,承包户提前收回一笔投资款,然后后续按照合作的方式,逐年分红,毕竟农产品价格是波动的,多赚多分,少赚少分,完事儿了。
为啥要市县两级来做这个事情?
因为上面的说法,有的时候,就是比法大——不是说不讲法律,而是说,法律是托底的,在法律框架内、对簿公堂之前,还有很多合理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不让任何一方吃亏,保境安民,是市县两级的基本工作。把村镇顶在前面,是不合理的。
——以下是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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