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书日转天(就硬蹭)把小岛秀夫的《创作的基因》看完了,很好,比预想还要好,如果是自己的书估计已经被我划出来一堆金句。他是我心中的理想读者:“为了找到书店里(你喜欢的)10%可不容易,你读完之前不会知道,你只能总去书店,挨本看看。但这就是你培养自己审美、认识自己喜好的过程”。
我有个偷懒的刻板印象的读者分类法。有一些从事人文工作、与书籍相关工作的职业,阅读、或者说丰富自己的人文素养是必要的,我认为阅读就是这些工作的硬性要求。这类读者令我非常尊敬,但也因为我粗暴地把他们归类成一种类似文学精英的群体,“你们训练有素地内涵深厚”,我看自己的阅读习惯和喜好就和这类读者的体验有距离。
另外一类读者,我把自己放这一类里,阅读行为与阅读目标相对是弱关联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更有日常色彩和生活气息的读法。在慕强地欣赏着前一类读者的同时,在这边躺平地随意看看、不用给看个书附加额外价值。
这是我为什么喜欢小岛秀夫这本读书(也有电影)随笔。这也能解释我为什么那么喜欢机核的核市奇谭电台,“我打游戏,我看电影,我生活,我也看书”,我就是这么认同自己的。当今书籍已不是唯一一种文化的载体,要审视阅读对于自我的意义,就要把它放在多种文化消费(更多是时间上的消费)里,做出选择,认识自己。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