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惨的补偿生育
2010年我的大女儿上大学5天,军训时意外离世。2012年妻子意外怀孕,觉得生命可贵,决定生下孩子,沙市区计生局发现后被沙市六中停职停薪,2013年10月被荆州市教育局“双开”。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8年修订版)第45条规定,因“多生育子女”把我开除,个人认为不公平,因为我家户口薄上没有添丁增口,也没有给湖北乃至全国增加人数;补偿生育被剥夺劳动权,几十年工龄全部清零不人道,因为我是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后,既是子女上的补偿更是心理上的补偿才生的,这种特殊情况计划生育条款没有规定。
荆州一个地级市,书记李新华应该是没有体验他人中年伤子的痛苦,在2013年全国计划生育调整期,李新华为了争严酷计划生育先进,沙市区计生局和荆州市教育局不顾一个"中年丧女"之痛的实事做出了残忍的开除决定,使我因不幸夭折孩子再补偿生育成为“失业者”——“无工作、无田地、无社保、无医保、无固定收入”。
至此,踏入了漫长的申冤之路。从沙市区计生局、沙市区政府、荆州市计生局、湖北省计生委、荆州市教育局、湖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等多次申诉无果!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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