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嫌疑人获不起诉5年后再被诉#:曾潜逃19年,一审获无期二审尚未判】潜逃19年后落网的命案嫌疑人罗某开,因证据不足,检方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罗某开提出共计15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然而,在广东河源市连平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5年后,河源市检察院撤销不起诉决定,重新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罗某开。2023年5月,河源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罗某开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24年4月22日下午,此案二审开庭审理。二审中,公诉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而罗某开称其是被冤枉的,否认作案,其辩护人为其作了无罪辩护,法院未当庭宣判。
罗某开是广东河源市连平县人,案发前和父亲罗某耀一起在村里卖猪肉。命案的起因并不复杂,由很小的矛盾引起。案件材料显示,1997年,吴某强时年10岁的儿子用石头砸了罗某耀的房子,被罗某耀的儿子罗某忠打了几巴掌。经双方协商,罗某耀赔偿对方5000元,罗某耀支付了2900元。之后,吴某强因小孩医药费一事多次与罗某耀发生争执。
1998年11月7日下午,罗某耀和儿子罗某开收购生猪途经连平县高莞镇中坪村向阳屋时碰见吴某强,罗某耀向吴某强提出要回2900元,双方争吵并扭打,被群众劝开。吴某强即打电话给其父亲吴某仁,称被罗某耀父子打了。吴某仁听后便纠集其儿子吴某平及薛某,吴某平纠集何某,并驾车赶到罗某耀在村子开的猪肉店门口附近。随后,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在冲突中,吴某平被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遇害时,吴某平时年30岁。经鉴定,吴某平的死亡原因是生前被他人用锐器(类单刃铁尖刀)刺入胸腔至心脏破裂大出血休克死亡。在此次冲突中,吴某仁、罗某耀等人亦有受伤。案发当天,罗某耀主动投案,罗某开潜逃。http://t.cn/A6TBjpb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