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方法论本质上是一个公法问题,如果你认为存在公、私法之分的话。比较、评价不同国家民法方法论的时候,不可能忽略法条、判例背后的公法结构。德国民法方法论当然有很多问题值得批评,但如果不懂德国公法、法史(尤其是第三帝国民法史),批评就很难批评到点子上。我懒得在中文空间谈专业问题了,反正大家听不懂,而且脱离德国语境也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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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方法论本质上是一个公法问题,如果你认为存在公、私法之分的话。比较、评价不同国家民法方法论的时候,不可能忽略法条、判例背后的公法结构。德国民法方法论当然有很多问题值得批评,但如果不懂德国公法、法史(尤其是第三帝国民法史),批评就很难批评到点子上。我懒得在中文空间谈专业问题了,反正大家听不懂,而且脱离德国语境也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