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检察 24-04-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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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 【#为引流涨粉恶意挑衅骂人获刑#,法院:构成侮辱罪!】据江苏高院4月28日消息:季某某在信息网络平台注册使用了“某哈工作室”“某善工作室”两个自媒体账号,主要发布房产、婚介等相关内容。2022年下半年,季某某见直播行业收入可观,也想开直播带货,但是自己账号的粉丝数有限,难以起步。于是,从9月至次年6月间,季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多个攻击谩骂他人的短视频,视频中他使用本地方言,肆意谩骂本地网红引起围观,甚至有部分网民跟着起哄点赞留言。经查,季某某发布侮辱他人的视频共计45个,播放量累计达621725次,点赞量累计达3714点,转发量累计达1565条,评论量累计达1993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海门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最终,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判决一审生效。@九派新闻 http://t.cn/A6Td34Y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