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26 。@郑州中院 这个司法拘留起码表面看还凑合,毕竟是在自己法院,毕竟在(即将)庭审期间,虽然没具体时间和描述,但还靠谱。可你@郑州管城区法院 照抄作业都不会,半点儿都不靠谱。 你们的四大纠结如下;
1,人家异地信访,即便涉嫌违法,应公安管辖,与法院无涉;
2,法院院长可以对刑事审判法庭上的哄闹决定拘留甚至逮捕。但本案刑事案件尚未开庭,人家仅是去上级法院反映管辖问题;
3,这次对刑案被告的太太去上级法院信访管辖问题,用“妨害民事诉讼”的条款拘留,可贵院又没有民事案件在审;
4,人家反映老公的刑案管辖有问题,问题没解决,又增加了“司法拘留权”的新管辖问题,即在村东法院信访,被村西法院拘留。
@豫法阳光 @郑州检察 @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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