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巿场支持科技公司发展的十六条新。资本巿场的支持无非是资本和资金,所以十六条的核心还是上市、发债、再融资等等。但是十六条与前不久发布的严格上市公司条件的规定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支持"科技公司"发展与严格把关科技公司上市的规定不矛盾。关于科技公司上巿,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有两个值得被"严格"的关注点。第一要严格"科技公司"的定义。除了主营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主营科技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规定以外,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还要关注其可持续创新的能力。第二要严格"科技公司""成长性"的认知,不要讲"故事"。曾几何时,一朝冠上"科技公司"的挂冠,就会瞬间脱离"传统行业"的小船,跨上"呈几何级数增长"的火箭,八字还没一撇,但未来的市场、成长规模,特别是上市价格都"一飞冲天"。但是过去的市场上,鲜少有"呈几何成长"的成功案例。靠"讲故事"上市的"科技公司",应归为虚假信息披露范畴。投资者要提高对"成长性"的认知,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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