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畜茶水间 24-04-2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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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茶你好,大家好~公司近期财务状况越来越糟糕(持续了大半年),有活干,但回款很慢,想离职,但发生了以下情况:

1、22年的绩效、23年的绩效、23年的年终奖,一直未发放,都是领导口头上答应,无文字上的证据,劳动合同上也没提及这部分。
2、23年-24年期间,帮公司垫付给供应商款项约小几万,无发票,但有转账记录。目前公司仅归还我一小部分。
3、3月工资仅发放了部分。

领导以公司财务状况不理想为由,说暂缓发放以上提到的内容。若离职,公司明确了不会在离职相关证明上写清楚以上提到的垫款、绩效,年终的发放时间和具体金额,担心离职后这些公司都不承认(第二点的垫款领导试图找理由不承认),这个要怎么办?走仲裁的话,是离职后还是离职前?我要怎么获取证据?担心有的证据不被认可。求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