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这两天华为问界车祸着火的事情,今天在油管同名频道上传了一段评论新能源车安全性的视频。想了想,不太适合搬到微博来。我就稍微说说当年克莱斯勒的案件吧。
2012年3月,名为Walden的小男孩坐在亲属的JEEP大切诺基车里去打网球。但是有一台卡车撞上了JEEP,引发火灾,孩子不行丧生。
家属请律师告了克莱斯勒,理由是汽车设计中的安全过失。原告以克莱斯勒(Jeep品牌持有者)公司CEO当时年薪6800万美元为参照,要求赔偿2年不到的薪水:120000000美元 (不用数了,1.2亿),外加3000万痛苦费(因为这名男孩在着火到死亡之间有1分钟被火烧着)。
2015年一审法官支持了1.5亿的判罚。
克莱斯勒上诉,二审判了3000万+1000万美元的赔偿。
克莱斯勒再上诉。高院维持了二审判决。
不对比了。大家自己判断。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