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宁Giani
24-04-30 15:04 微博认证:广东电台音乐之声DJ梁子宁

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不讳言我是相当反感部分乱窜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
不过任何法例都是要有逻辑的。电动车不能装倒后镜和不能拆脚踏的原因,我查到了:因为要区分电动单车和电摩,方便执法。
新国标的目标是保证电动车安全,为了方便执法而不让装倒后镜?方便执法所以就不需要安全而将执法基本的新国标放一边了?
至于中箱,连「方便执法」这种理据都没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不超出一定范围,交通工具是可以载物的,以载物例如头盔雨衣等为目的的一般中箱并不超出这个范围。地区性的「电动车管理办法」与全国性法律相悖,这种情况下,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抵触,是中学政治课的知识点。
所以,am…对于不影响安全甚至有助安全的,改例当然是根本,抬高一寸枪口能不能是权宜?严查,会不会集中在对社会有实际效益的点上面,会优于打击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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