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博房产 24-04-3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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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官宣楼市新政# 取消限售 送1亿购房消费券】今日,惠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提出六项购房支持举措。

1、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2、购房赠送消费券
对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限前10000套,总价值最高1亿元。
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套发放5000元电子消费券;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每套发放10000元电子消费券,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3、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力度。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加大人才购房支持力度。
在《办法》有效期内,Ⅰ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4、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政策允许区间持续优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结合自身情况、客户信贷资质等,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利率等,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5、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6、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税务部门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