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无夫妻之实50万彩礼判还32万#,法院: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4月27日,据福州鼓楼区法院消息,2020年1月,男子胡某与李某经人介绍后恋爱,2021年1月结婚,经双方家庭协商,彩礼50万元。胡某虽工作收入不高,父母也没有什么积蓄,但考虑到自己已30余岁,仍想方设法凑了50万支付给李某。婚后双方发生矛盾,李某认为这段婚姻难以继续,于2022年7月诉请离婚。胡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婚后双方因产生矛盾导致未共同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类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彩礼。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审理查明,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亦有同居生活,但结婚时间不长,且没有夫妻之实,故准予二人离婚,李某返还彩礼32万元。@九派新闻 http://t.cn/A6TD7wEB http://t.cn/R2WxS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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