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成说 24-05-04 06:51
微博认证: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专员 宏观经济学家

强制退市制度很好(五一节后实行,第一批可能有七八家)!但不能一退了之,不能没有惩罚!如果通过财务造假项目造假欺诈上市,圈钱游戏的最后一环却是退市?没有惩罚更没有刑罚,那不是在鼓励造假!起码是容忍造假!那会“前赴后继”。所谓严格退市制度并不仅仅是打扫房间,也不是为了减少上市公司数量,更重要的是打击欺诈上市,喝止为了圈钱而上市!至于赔偿责任,当然是多多益善,但肯定是杯水车薪,无济无事!所以在强制退市的同时必须抓人,必须“退人”,让欺诈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他的帮凶们“牢底坐穿”,让一批人把钱吐出来,而且让他们成为穷光蛋!
强制退市制度是“杀鸡儆猴”,严刑峻罚背后是狠刹骗子成风的“黑社会”!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