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园的姐姐 24-05-04 22:14
微博认证:当事人 徐园姐姐

#普兰店女孩徐园##胖猫事件# 送医时间与就诊时间案发当天,坏蛋他爸开全顺面包车将我妹妹送到普兰店中心医院急诊的时间为凌晨1点36分。(这个时间不是瞎说的,是有案发当天普兰店中心医院急诊医生书写的病历为证)。大家还记得之前讲的时间段吗?结合救护车司机的笔录、坏蛋和他爸他妈的笔录,我们分析了之前讲的时间。我们分析了坏蛋和他爸利用担架讲徐园抬上全顺面包车的时间最晚最晚是凌晨的1点15分,从案发现场到普兰店中心医院的距离,不足3公里,按照案发的时间段,凌晨1点多,普兰店的道路上基本没有车,也就是说,不会压车的前提下,会很快到达现场,我们把从案发现场到医院的这段路程的时间按照最晚的5分钟来算,也就是说你们讲徐园开车到达医院的时间最晚最晚也就是1点20分。我在给把你们讲徐园从车上抬下来,抬进抢救室看见医生的时间也给算上,这个时间就算两分钟,那么时间就应该是1点22分了。而急诊医生的病历上的时间确是1点36分,相差了14分钟,这14分钟哪去了?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一点一点的分析:第一,120急救中心不会撒谎作假,因为接听电话是有时间的,也有接电话时的录音。第二,救护车司机不会撒谎作假,因为120急救中心下派任务给救护车司机的时间也是有据可查的。救护车司机说接到任务后,5分钟就到达指定地点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救护车又是特种车辆,紧急情况下,不受信号灯,路线的影响。第三,除去120急救中心和救护车司机的因素后,在将徐园送医的环节上,就剩坏蛋他们一家三口了。首先坏蛋给120打电话的时间和坏蛋他妈给120打电话的时间可以排除,因为打电话的时间与普兰店120急救中心可以互为印证,排除了坏蛋和他妈,那么剩谁了?就剩从事殡葬行业的坏蛋他爸了。第四,第一次坏蛋他爸的笔录中说:从自己家到坏蛋家,单程需要2分钟,那么案发当天,坏蛋他爸完成了三个单程,分别是:第一个单程,接到电话从自己家到坏蛋家,第二个单程,到了坏蛋家开的别克车拉不了那么多人,要回去换车,第三个单程,换上全顺面包车又再次回到坏蛋家。根据坏蛋他爸的笔录,是需要6分钟的。第五,坏蛋他爸第二次笔录中,又把去坏蛋家的时间说改成从自己家到坏蛋家往返只需要两分钟。好吧,也行,你厉害,你可以改笔录,我们不行,所以只能默默地承受你改笔录,但是我们就按照你改过得笔录分析,这总可以吧。第六,从坏蛋他爸的两次笔录,结合普兰店120急救中心的通话记录和录音,加上救护车司机的供述,在时间上唯一撒谎的人就是坏蛋他爸。你正在床上睡觉,和你儿子通话需要时间,起床穿衣服需要时间,拿车钥匙穿鞋出门需要时间,走到停车的位置需要时间,开车到你儿子家也需要时间,这么些时间加在一起,你居然两分钟能做到?你是谁啊?你以为你是前不久刚上映的电影金刚中的金刚吗?一蹦蹦老远的金刚吗?我重点要说的是:你坏蛋他爸,一个从事殡葬行业的坏蛋他爸,一个成天见死人的坏蛋他爸,一个一蹦像电影金刚中小金刚的坏蛋他爸,是案发当天,办案机关没有介入之前,没有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和保护之前,唯一一个进到案发现场,又从案发现场离开过的人。结合你所说的非人类的时间,你离开案发现场回家换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还是你打着换车的名义,去转移,去销毁真正的作案工具?再这三次的路程中,到底需要多久?再这三次的路程里,你到底干了什么?这相差的14分钟的时间,到底干了什么?第七,再说到坏蛋他妈,你打120急救电话说的地点是铁西38中附近,作为救护车司机肯定先得到达38中,之后再寻找联系打电话报120的人。而38中距离你儿子家200米左右,你既然你说了38中附近,你不去38中门前接救护车吗?你在笔录中说,你站在道边接救护车,你接救护车只是行为,那么你是在什么时间去道边接的救护车?你是在坏蛋他爸第几趟去坏蛋家的时候,你去道边接的救护车?你是在配合一个进到案发现场,又离开过案发现场的人去实施某种行为吗?这么长的时间,徐园早死了,就是中刀倒地不死,也让这14分钟给拖死了。然而你办案机关不去侦查?你办案人员不去甄别?你办案人员不分析坏蛋他爸前后笔录的不一致,再结合坏蛋他爸是唯一一个进到案发现场,又离开过的人的行为吗?他说换车就换车,他说什么你们记录什么?要是这样,只要会打字的人都能干办案的工作。再这消失的14分钟里,是不是因为这14分钟导致我妹妹的死亡?你一审法院结合案情了吗?你就在坏蛋只打了一个120电话的情况下,就认定坏蛋在徐园中刀后,履行了积极救助的行为?@辽宁日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闻大连 @大连公安 @最高人民法院 @大连市普兰店区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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