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欣儿的日常嘚啵嘚 24-05-0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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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法院案例库,新鲜出炉的规程来啦,总结如下:

1、法院已经生效的案例符合标准的可入库,但是领导审批,并层报上级法院审批(最起码到高院)。

2、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律师协会等单位,专家学者、律师及其他公民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案例库推荐参考案例。

3、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