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4-05-09 10:19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发生事故或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2024年5月2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七大队接群众报警称,G5京昆高速(攀枝花段)成都往昆明方向,两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路上发生擦挂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值班警组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处置,经民警现场勘查,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随后,民警要求两车撤离现场驶离高速公路。经民警调查取证,此次事故原因是,马某驾驶川DD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由何某驾驶的川DGN***号小型普通客车,随后两车发生擦挂事故。事故发生后,川DGN***小号型普通客车可以继续行驶,却并没有及时移动至应急车道,而是停在了小客车道,险些引发二次事故。
最后,民警对此次事故进行责任认定,马某驾车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故马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处罚。何某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造成交通堵塞,民警依法对何某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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