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法 24-05-13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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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母公司商标,被判赔200万元】商标对于公司来说意味着一种品牌效应,更是一个公司良好形象的表现,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子公司连云港某水泥有限公司因侵害母公司中国某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方各项损失共计200万元。@连云港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