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法》
传播途径这个概念被使用中常存在很多误解,其中一部分源于它本身命名的混杂。
对感染性疾病传播,如果使用“入侵-定位-排出”的描述,或会更明了。这三点分别指明病原由何处入侵、在(体内)何处增殖/致病、由哪里排出(去感染他人)。进一步地,可以描述传播媒介和伴随行为——不妨将它们与前述三点合为描述传播途径“五点法”。
以下将论述“五点法”的描述为何更好。
不妨举一些命名例子,说说混杂在何处,混杂的影响又在何处。
1.粪口传播,粪提示病原排出方式,口提示病原入侵的位置,缺少定位信息;
2.虫媒/飞沫/气溶胶/水传播,提示媒介信息而缺乏其他信息。
3.母婴传播(垂直传播),只指明传染源和易感,作为如1./2.例这类水平传播的对应面。
4.医源传播,只指明传播场所/场景,作为社区传播的对应面。
5.接触/性传播/咬伤传播,只指明传播伴随的行为。
……
通常我们说一种疾病由飞沫传播,会立即想到流感病毒感染的情况——倘若我偏偏要举出其他例子,就显得在抬杠。
用五点法描述,流感病毒感染的传播途径就是:由呼吸道感染,以呼吸道为主增殖发病,由呼吸道排出,以空气飞沫/气溶胶为媒介,伴随咳嗽、对话等行为。
如此仿佛颇显得啰嗦,其实必要。在早些时候,一些呼吸道疾病症状体现为结膜炎,许多人谈论道,“莫非能通过眼传播了?”而细想所谓的眼传播,必然不是两人对视就传播红眼病的都市流言,实际上仍然是空气传播,无非“入侵”这一项,疑似增加了眼睛这个器官。又进一步地说,真的是“入侵”变了吗?或许不是,同样是呼吸道入侵-呼吸道感染发病为主-呼吸道排出,仅可能是在原来显著的呼吸道疾病基础上,增加了结膜症状,毕竟,结膜也由鼻泪管与上呼吸道交通。
所以,严格地根据五点法描述,才能兼顾分析全局内潜在的变量。
我常举例,通过所谓呼吸道传播的病原,未必导致呼吸道疾病,比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所致者为神经系统疾病;呼吸道疾病亦未必由所谓呼吸道传播所感染,比如禽流感病毒就可因为摄入含病毒的食物而发生呼吸道疾病。
这里还可以举更多的例子,只考虑每例最常见的传播方式和疾病。
1.脊髓灰质炎病毒:由消化道感染,导致以神经肌肉为主疾病,由消化道排出,以粪便污染的水/食物传播,伴随饮食和排遗行为。
2.狂犬病毒:由皮肤感染,导致神经为主疾病,由口腔排出,以(动物)唾液为媒介,伴随撕咬、舔舐等动作。
3.乙型肝炎病毒(垂直传播例1):由皮肤感染,导致肝脏为主疾病,由循环排出,以血液为媒介,伴随分娩。
4.人免疫缺陷病毒(垂直传播例2):由胎盘感染,导致免疫(血液)疾病,由循环排出,以血液为媒介,伴随妊娠。
……
这里特意举例3.和例4.,HBV和HIV都是经典的血液传播病毒,而本例所例举尽管都是母婴/垂直传播,其传播的机制也截然不同。
由这些例子可见,如果我们传媒中不明确这些概念背后的区别,对科学事件的理解和探讨自然往往会走向诡异的方位。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