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微评
24-05-14 22:19

抗战时期“飞虎队”不求回报,中国欠了美国天大的恩情?真相是:“飞虎队”为中国效力,其实是一场“买卖”。薪酬20倍于中国飞行员,而且是一种高价的“买卖”。

陈纳德及其“飞虎队”与国民政府之间纯粹是雇佣关系。 国民政府支付给普通飞行员的月薪是600美元,小队长月薪650美元,中队长月薪700美元。每击落一架日机奖励500美元。

其实,“飞虎队”队员们来华助战,并非是出于什么的“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感情”或者“对中国抗战的同情”,说白了就是来淘金的。一旦收入不及预期,他们便立即回国。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