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未成年侮辱同龄少女全部获刑##5名未成年人犯强制侮辱罪被判刑#】未成年人围殴、侮辱同龄少女,赔钱谅解就能摆平?没那么容易!“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近日,海南省万宁法院审理一件强制侮辱案,依法对5名未成年人被告人全部判刑。
2023年8月21日1时许,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等人在万宁市“某娱乐会所”喝酒期间,施某因和被害人肖某偶发口角而心生不满,欲殴打被害人肖某。施某遂叫杨某将肖某约至“某娱乐会所”附近,施某、卓某、黄某、符某等人尾随至该处共同对被害人肖某进行殴打。
在殴打过程中,施某、卓某将肖某身上所穿的衣物扒尽,致被害人肖某全身裸露被人围观。杨某、黄某、符某在旁边用手机录制视频,而后施某等五人继续殴打被害人肖某头部、背部等身体部位。直至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各自逃离。经鉴定,肖某本次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本案六名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案发当日,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在其家长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2日对五名被告人宣布刑事拘留。案发后,五名被告人的亲属陆续向被害人肖某支付赔偿款,被害人肖某及其监护人对五被告人表示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强制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万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施某、卓某、杨某、黄某、符某为发泄情绪,结伙采取殴打、脱衣服、拍视频等方式,在公共场所当众对被害人实施侮辱,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强制侮辱罪,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施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二、被告人卓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三、被告人杨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四、被告人黄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五、被告人符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