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9万-46.3万-7.5万=26.1万。(我这个算法是把胖猫他爸他姐加利息都算进去,都还有二十几万的差额)如果胖猫还在,那这个金额是在26.1+13.6(胖猫爸)+3(胖猫姐)=42.7,请问这42.7万难道一开始就不该退吗?这42.7万能解释得干净吗?
2:“经民警协调,4月13日谭某与"胖猫"父亲微信沟通,向"胖猫"父亲返还13.6万余元(包含开花店的7万+跳江前的6.6万)”
3:“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
4:以及女同劈腿的当事人再次发声说明自己不是杨某,也实锤了谭竹劈腿女同(dy:没名字就是名字)
请问哪里反转了?
#胖猫通报里的三个关键点##比流量更重要的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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