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是位于荷兰海牙的政府间组织和国际法庭,它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管辖权起诉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的常设国际法院,根据《罗马公约》成立。
许多人认为它是走向正义的重要一步,也是国际法、人权的创新。然而,它面临着来自政府和民间社会团体的一些批评,包括对其管辖权的反对,对偏见、欧洲中心主义、种族主义的指控,对其案件选择、审判程序的公平性的质疑,以及对其有效性的怀疑。
虽然缔约国超过120个,但中国、印度、美国、以色列、印尼、巴基斯坦、俄罗斯、菲律宾等国都不是缔约国,不受管辖。但巴勒斯坦领导人自2015年后正式同意接受国际法院成立原则约束后,国际法院声称对加萨、东耶路撒冷和约旦河西岸有司法权。
最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申请的“逮捕令”需要国际刑事法院批准,耗时数周到数月时间,是否批准还不好说。
.
发布于 中国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