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要相让,交通才顺畅】#覆车之戒# 5月3日9时29分许,胡某羽(14岁)骑行自行车行驶至宜宾市翠屏区古塔路红丰路路口转弯过程中,与罗某国驾驶的川QDC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胡某羽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在线 直属交管三大队依法认定:胡某羽骑行自行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充分观察道路交通动态,负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驾车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让直行的规则一定要牢记于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平安出行。#法润平安文明相伴#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宜宾公安 http://t.cn/A6Hamvr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