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强超 承担全责】#覆车之戒##法润平安文明相伴# 2024年04月28日08时许,王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9***9的小型轿车,沿巴中插旗山路行驶至五中后门路段时,与廉某文驾驶车牌号为川G5***5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王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康某文无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车辆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禁止超车,因违规超车引发事故,必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公安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平安巴中 @巴中公安交警 http://t.cn/A6HadMZe
